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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瑞安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户籍及房产登记截至时间的通知
本信息由 于 02-24 21:46 发布 共次访问
各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2〕23号)及有关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公民同招”政策。我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按规定程序,预计于4月份向社会发布。鉴于温州市域民办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尚未明确,参照《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瑞教义〔2022〕223号)规定,现将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户籍及房产登记截至时间通知如下:

一、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本部)、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瑞安市马鞍山实验小学(本部)、瑞安市隆山实验小学、瑞安市集云实验学校等五所学校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均截止于2023年3月31日

上述五校施教区内,房屋建筑面积在60(含)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登记时间均须提前三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即2023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2024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1年6月30日。今后此类房产以此类推。 

上述五校施教区内,房屋建筑面积在20至60(不含)平方米之间的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分三种情况:第一,房产于2016年4月9日前(含9日)登记的,且户籍迁入时间符合入学要求,直接凭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第二,房产于2016年4月10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登记的,需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且同一套房产三周年内只能安排一户子女就读;第三,房产于2017年4月1日及以后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必须提前五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且需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详见《2023年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房产(不动产证)登记截至时间表》(附件)。

二、瑞安市实验小学、瑞安市外国语小学、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瑞安市万松实验小学(瑞安市马鞍山实验小学万松校区)、瑞安市毓蒙中学(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毓蒙校区)等五校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均截止于2023年3月31日

上述五校施教区内,房屋建筑面积在60(含)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必须提前三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即2023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2024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1年6月30日。今后此类房产以此类推。

上述五校施教区内,房屋建筑面积在20至60(不含)平方米之间的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分两种情况:第一,房产于2020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记的,且户籍迁入时间符合入学要求,直接凭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第二,房产于2020年6月30日以后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必须提前五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且需提供唯一房产证明。即2023年至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最迟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2026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最迟截止于2021年6月30日。今后此类房产以此类推。详见《2023年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房产(不动产证)登记截至时间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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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除上述10所学校以外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

四、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统筹办法,实施以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按规定程序招录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少年后,招录总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但平均班额小学、初中已分别达到40人、45人及以上的,学校不再启动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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